時下,考證依然是社會熱點問題之一,考一個人社部門授權的培訓機構頒發的高級技師證書,還能拿到財政補貼一萬元。然而,近期多發的高級技師維權事件,引發社會關注。
有部分高級技師,拿著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大印的證書,卻無法獲得高級技師崗位。當地人社部門有的要求重新考證,有的聲稱持高級技師證的人現在已經沒有資格報考高級技師。這一系列莫名其妙的操作,令考生疑惑,也影響了考生的職業發展。考生萬般無奈,只好四處上訪投訴,甚至上法庭起訴。
大風起兮云飛揚,威加海內兮考證忙,考的證書兮用不上!力拔山兮氣蓋世,時不利兮證沒用,證沒用兮可奈何,讓您重考奈若何!人們不禁要問,當年沒有領取財政補貼考到的高級技師證,今天要求重考,為的是培訓機構能領一萬塊錢的財政補貼嗎?人社部門授權第三方培訓機構頒發證書的目的性、正規性、專業性和含金量,實在令人生疑。
浙江省溫州市的高級技師們考取了人社部蓋章的高級技師證書,卻無法持證上崗
2021年以來,浙江省溫州市發生高級技師維權事件,高級技師們要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執行國家和浙江省有關新文件規定,落實兌現高級技師崗位工資,市、縣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別以老文件“機關事業單位暫不設高級技師崗位”為由,做出不予支持的答復,2022年11月,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做出“申請復查不予受理告知書。”
2024年1月4日,高級技師向文件備案機關浙江省司法廳提出異議審查,省司法廳于2024年3月6日復函認為:《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浙委辦〔2009〕138號)更正了“浙人薪〔2002〕90號”文件中事業單位暫不設高級技師崗位規定,同時認為浙人薪〔2002〕90號文件成文較早,已建議制定機關做好相關政策銜接”。之后,高級技師們多次向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信訪局、浙江省相關領導反映,2024年5月23日,國家信訪局將此案列為督辦件督辦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該廳置之不理,并做出“我廳不再重復答復”的告知;2024年6月6日,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函復:“已移送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研究處理”,截止目前,該省人大常委會沒有作出處理意見,為了討一個公正合理的說法,高級技師們仍在積極維權中。
高級技師們認為自己已按國家和省里新出臺的新規定,按照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下發的通知要求參加職業技能資格考評,取得了職業資格證書,具備了相應的任職資格,理應享受相應的崗位待遇,包括崗位工資的提升。他們強調技能水平提升與待遇掛鉤的合理性。但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認為:老文件浙人薪〔2002〕90號文件中“機關事業單位暫不設高級技師崗位”規定依然有效。因此,哪怕已經取得了職業資格證書,也無法持證上崗,不能兌現工資待遇。
新時代下的職業技能等級評價制度改革,旨在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職業技能評價體系,實現“始于技能,終于評聘”的目標,為促進人才培養、激發人才活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而在實際操作中,要實現“始于技能終于評聘”,需要建立健全的評價體系。評價標準應緊跟時代發展,充分反映行業的最新需求和技術發展趨勢。評價過程要嚴格、透明,確保結果的公信力。如果人社部蓋章的證書都不能實現“終于評聘”的目標,無法產生公信力,那么證書的含金量和社會認可度如何體現呢?
拿著人社部蓋章的高級技師證書,卻沒有資格報考高級技師等級考試,想要報考只能重新考證
據了解,有一位考生2009年參加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的職業技能鑒定,考取了河南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委員會(隸屬于河南省人社廳)頒發的“高級技師資格證書”,但時至2023年,當他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勤崗等級考核時,在報考高級技師資格破格申報初審環節就被刷下。考生不服,強烈要求公開復審,河南省市工考中心在卻在回復中表示:“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不能作為申報機關事業單位工勤技能崗位等級考核的條件”,他們不認人社部蓋章的證書,只認機關事業單位工勤技能崗位等級證書,如果想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勤崗等級考核,只能重新考取機關事業單位工勤技能崗位等級證書。
這樣的回復顯然不足以說服一個考取了人社部資格證書14年之久的高級技師。震驚不解之余,考生也無奈的表示:“國家現行證書認證政策為放管服,準入類國家統管,非準入類放第三方認證,是兩條不可并行的軌道,簡單的說是‘井水不犯河水’,如果極端天氣原因河水犯了井水也是短暫的,不可以永久繼續下去,這就是老百姓講的‘大水沖了龍王廟,自家人不認自家人’,這種局面不可能長期存在。人社部旗下的事業單位一直宣稱自己發放的證書才是合法合規的,那我們考生就考人社部的證書,早年間人社部的證書也有含金量,相關單位也認可,但現在濫發假證的現象越來越嚴重,現在人家單位不認可人社部蓋章的證書,你讓我們這些實實在在靠實力考到證書的考生怎么辦?本來社會組織也能進行職業技能鑒定,但現在人社部下屬單位不許JYPC這樣的第三方機構進行人才評價,可自己又把水攪混了,真證假證一起發,現在相關單位連真證都不認了,坑的是我們考生。”
隨著時代發展,現在人社部負責職業技能鑒定的是人社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其授權相關“嫡系機構”發放大量證書,但證書的含金量卻無法使大眾信服,實現真正的社會化認可,這位考生的遭遇與擔憂正是人社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授權相關機構濫發假證后的惡果體現。
金杯銀杯不如老百姓的好口碑,人社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一面打壓污蔑JYPC這樣用心做事的老牌民辦發證機構,一面又打著政府旗號卻不好好規范旗下的“嫡系機構”,致使假證泛濫,證書的社會評價受損,考生的合法權益也難以得到保障。正如考生所言,官辦發證機構和民辦發證機構本應該是“井水不犯河水”的關系,但官辦發證機構想要得到壟斷利益,又將水攪混了,那么國家所倡導的“形成以市場為導向的技能人才培養使用機制”如何實現?這樣繼續下去,只會徹底破壞技能人才評價市場的秩序和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
證書的行業認可度是判斷其含金量的關鍵因素。因此,需要提醒廣大考生的是,在選擇證書時,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職業規劃,選擇在目標行業或領域內具有較高認可度和影響力的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