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圍剿// 人社部鑒定中心為什么消滅不了JY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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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民利益之戰,轟動全國!2022年4月23日,有人打著人社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旗號,糾集20多家官辦發證機構,建立2個“山寨證書”專項治理欄目,集中發表74篇侵犯JYPC全國職業資格考試認證中心名譽權的文章。
同時,它們蠱惑300多家知名新聞媒體,發動“輿論戰”,發表侵權文章1200余篇,造謠抹黑;妄稱JYPC未在人社部門鑒定中心備案,就是國家不認可,甚至污蔑JYPC是“山寨證書”“假機構、假合作、假宣傳、假證書、假資質”。它們還利用全國人社組織架構,發動“圍殲戰”,逐一排查威脅JYPC合作單位,切斷JYPC收入來源;反復向各級政府部門舉報,干擾JYPC正常經營,企圖徹底消滅與其有業務競爭關系的我國第三方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領頭羊,實現自身的壟斷利益。
但是,貪腐官僚們忘了:中國是法治中國;放管服已經成為國策;政策性腐敗越來越沒有市場;黨中央國務院一直在營造企業綠色的營商環境!
一、企業享有內部機構設置權。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兩次終審裁定:JYPC全國職業資格考試認證中心是江蘇英才職業技能鑒定集團的內設機構
針對解放日報侵權案【案號(2024)蘇01民終2873號】和澎湃新聞侵權案【案號(2023)蘇01民終4586號】,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認定事實:“英才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28日,經營范圍為職業技能鑒定、人才培訓、會務服務。JYPC全國職業資格考試認證中心,系英才公司的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是指獨立機構(工作部門)的內部組織,又稱內部機構。根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第二十條,企業享有內部機構設置權。
內部機構設置權是指企業有權決定內部機構的設立、調整和撤銷,決定人員的編制;有權拒絕任何部門和單位提出的設置對口機構、規定人員編制和級別的要求。
江蘇英才職業技能鑒定集團享有內部機構設置權,而“JYPC全國職業資格考試認證中心”正是英才集團于1999年12月28日依法依規設立的內部機構。
二、內設機構可以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JYPC全國職業資格考試認證中心在經過集團公司授權的情況下具備簽約能力
內設機構一般不能單獨用本機構的名義對外行使職權,而是通過所從屬的獨立機構的名義來行使所賦予的職權。也就是說,內設機構可以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即具有民事主體資格。然而,這種資格的認定和行使通常受到一定的限制和條件約束,例如需要獲得設立該機構的公司授權或符合特定的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143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有簽約能力的合同主體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民法通則》規定,簽訂、履行民事合同的主體,應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民事訴訟法》第48條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
公司的內設機構與公司之間是整體與部分的關系,內設機構本身并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也就不具備合同主體資格,但是其以自身名義訂立的合同卻并非因此無效。公司內設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實踐中對該合同的效力認定會出現以下四種情況:
1、如果能夠證明該內設機構簽訂該合同得到了公司的授權,那么合同有效;
2、如果該內設機構簽訂合同時沒有公司授權,但簽訂以后,公司追認的,也應當認定為合同有效,這里的追認包括書面追認、也包括公司替該內設機構接受貨物或者付款等參與合同履行的行為。
3、如果能夠證明合同已經履行,而且有證據證明履行地點在公司,而且內設機構是公司名下的內設機構,那么公司應當知道,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4、無法證明該內設機構與公司有關,而且合同履行與公司無關的話,應認定為合同無效。
綜上,如果內設機構得到了總公司的授權,那么對外簽訂的合同是有效的。如果沒有得到總公司的授權,但事后得到了總公司的認可或追認,合同也是有效的。因此,JYPC全國職業資格考試認證中心作為英才集團的內設機構,在經過單位授權的情況下對外簽訂合同,可以作為有效合同對待。
三、內設機構公章具有法律效力和內部規范作用,“JYPC全國職業資格考試認證中心”作為英才集團的內設機構公章,其使用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內設機構公章是指在企事業單位內部設立的一種印刷標記,用于對企事業單位內部的文件、資料、契約、合同等正式文件進行認定和簽字、蓋章等公證的一種印章。內設機構公章是企事業單位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和內部規范作用。
根據《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十五條,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所刊名稱,應為法定名稱。如名稱字數過多不易刻制,可以采用規范化簡稱;第二十二條,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其他專用印章(包括合同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投標專用章、職業技能鑒定專用章等),在名稱、式樣上應與單位正式印章有所區別,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后可以刻制。
2007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2007〕73號《關于清理規范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通知》。這之后,政府不再審批帶有“全國”“職業資格”字樣的職業技能鑒定機構,也不再刻制帶有“全國”“職業資格”字樣的職業技能鑒定印章和鋼印。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項基本的法律原則。通俗地講,也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規定去約束昨天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0條規定,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第1013條規定,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稱。第1014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
四、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JYPC發放職業資格證書無需經人社部門備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市場監督管理年鑒》:JYPC全國職業資格考試認證中心,是國內創辦早、規模大、法律手續齊全的第三方職業資格認證機構
根據人社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的舉報材料,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曾對JYPC開展了為期一年的立案調查,并于2023年4月25日,向JYPC送達了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蘇市監不罰 【2023】00001號),決定書明確:“當事人(JYPC)提出聽證,認為其發放職業資格證書無需經人社部門備案,發布虛假廣告不成立。本局對當事人的聽證意見予以采納”。
2023年7月出版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市場監督管理年鑒》載明:“江蘇英才職業技能鑒定集團投資設立的JYPC全國職業資格考試認證中心,是國內創辦早、規模大、法律手續齊全的第三方職業資格認證機構,迄今已走過風雨20年。現有職業資格項目1502個,少兒考級項目209個。考點遍布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認證人數已經突破150萬人。市場化的認證模式得到了政府、企業行業、大中專院校、中小學、幼兒園和社會培訓機構的充分肯定”。
法律專家戲稱,JYPC全國職業資格考試認證中心,果真如同人社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聲明的那樣,早就不需要發動輿論戰和圍殲戰了。只需打個110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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