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信官謠 | JYPC證書本就應該不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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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官謠因造謠者人社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假借人社部名義,擅自代表國家,具有極大的迷惑性,所以傳播速度快、覆蓋范圍廣,短短幾天內,便通過新聞媒體、網絡論壇等渠道迅速傳播開來,編織出一個個看似合理、實則荒謬的“山寨證書”謠言,企圖將一家合法運營26年的企業貶為“山寨”,將一本本凝聚著考生辛勤成果的專業證書貶為“國家不認可”。
真金不怕火煉,事實勝于雄辯,讓我們一起了解一下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演變,弄清楚JYPC證書的性質,就會明白所謂的“不在目錄內就是國家不認可”,根本就是糊弄行外人的笑談。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是基于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要求進行的改革。通過梳理和壓減準入類職業資格數量,取消不必要的職業資格認證,推進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也就是說,通過目錄清單,讓政府相關部門深化“法無授權不可為”的認識,為其劃定權力的“邊界”。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是國家行政許可改備案的產物。目錄內的項目,起初必須是行政許可項目。通過以下文件我們就能明白究竟是哪類項目是需要備案的項目,哪類項目從始至終都未列入行政許可項目,也不存在備案一說。
2004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2號公布《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行政許可目錄共500項。有關頒發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行政許可項目共兩項:第84項. 審批項目名稱:列入政府管理范圍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審批。實施機關:人事部、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此類審批項目,俗稱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第91項,審批項目名稱:以技能為主的國外職業資格證書及發證機構資格審核和注冊。實施機關:勞動保障部。
2010年10月22日,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時,將“職業技能鑒定”業務列入一般經營項目,標明無需行政許可。
2016年8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1號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的決定》,第2次修訂,有關頒發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行政許可項目沒有修改。也就是說,直到2016年,國內職業技能鑒定業務仍然沒有被列入行政許可。
2017年9月29日,《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46號發布。附件第10項,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07〕73號,取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批項目名稱:列入政府管理范圍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審批。
2021年5月19日,《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發布,附件第152項,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改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批項目名稱:以技能為主的國外職業資格證書及發證機構資格審核和注冊。
2023年3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國辦發〔2023〕5號的通知發布,附件第150項同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行政許可事項名稱依然為:以技能為主的國外職業資格證書及發證機構資格審核和注冊。
簡而言之,國內職業技能鑒定業務從來沒有被列入行政許可。而現在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顯然是被人社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混淆了“以技能為主的國外職業資格證書及發證機構”與“以技能為主的國內職業資格證書及發證機構”的概念;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混淆了“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與“非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證書)”的概念。
2019年12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深化職業資格領域“放管服”改革,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全部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會議確定:從2020年1月起,除與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關的消防員、安檢員等7個工種依法調整為準入類職業資格外,用一年時間分步有序將其他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全部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權的單位認定發證。這一改革旨在減少政府對市場的直接干預,推動技能人才評價更加市場化、社會化。
為貫徹落實2019年12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2020年7月10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對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有關安排進行公示的公告》,決定分批將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項目,于2020年底之前,全部退出目錄。 但是,2021年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項目并沒有“全部退出”,而是改頭換面,擅自增加了29類。
對比2017年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將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項目擅自增加了26項;將技能人員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項目擅自增加了3項。
國務院和人社部已明確要求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退出目錄,轉為社會化認定,而2021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不僅違規列入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還將目錄“精簡”的概念改為“變相擴大”,使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項目越減越多,顯然違反政策規定,屬于行政越權。
除此之外,變相擴大目錄也會導致“證書泛濫”,滋生真正的“山寨證書”亂象,損害技能人才評價的公信力,擾亂市場秩序。
職業資格證書,可分為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和非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即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證書)。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其所涉職業(工種)必須關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且必須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比如,教師資格、法律職業資格、醫師資格等。非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即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證書),是對從業人員現有技術水平的考核和評價,具有較高的專業性和社會通用性,它代表了個人的技術實力。例如,咨詢工程師、環評工程師等職業。這類證書不需要去主管部門注冊,也沒有繼續教育要求。
前文已經詳細討論過,審批改備案,需要備案的“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只能是“以技能為主的國外職業資格證書及發證機構資格審核和注冊(即頒發國外證書)”和“列入政府管理范圍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審批(即頒發準入類證書)”,需要列入目錄內的項目亦是如此。
JYPC證書屬于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證書,屬于市場化認證,在工商部門登記的經營范圍包括“職業技能鑒定”,其為一般經營項目,無需行政許可與備案,因此無需且不應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2023年4月25日,在經過詳細的調查后,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向JYPC送達了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蘇市監不罰 【2023】00001號),認可了JYPC“發放職業資格證書無需經人社部門備案”的主張。
2023年7月出版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市場監督管理年鑒》載明:“江蘇英才職業技能鑒定集團投資設立的JYPC全國職業資格考試認證中心,是國內創辦早、規模大、法律手續齊全的第三方職業資格認證機構,迄今已走過風雨20年。現有職業資格項目1502個,少兒考級項目209個。考點遍布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認證人數已經突破150萬人。市場化的認證模式得到了政府、企業行業、大中專院校、中小學、幼兒園和社會培訓機構的充分肯定。”
2024年8月30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向江蘇英才職業技能鑒定集團和JYPC全國職業資格考試認證中心送達民事裁定書,進一步確認:“英才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職業資格鑒定、技能證書發放,JYPC全國職業資格考試認證中心亦系英才公司的內設機構。”這份民事裁定書不僅澄清了JYPC不能發放職業資格證書的謠言,還確認了以下事實:JYPC全國職業資格考試認證中心無論頒發職業資格證書,還是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都在正常的經營范圍內,完全合法合規。被告人社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妄稱JYPC證書是不屬于國家認可的職業資格證書,是名副其實的“造謠生事”,謗毀民企!
而更令人心驚的是,在流量經濟的裹挾下,一些媒體也被官謠誤導,為博取關注,不惜捏造事實、夸大負面信息,甚至通過“黑稿”“標題黨”等手段,惡意損害民營企業江蘇英才集團和JYPC的聲譽,對企業的正常經營產生了極大的負面影響。
涉企謠言猛于虎,防范之心不可無。最高人民法院曾專門發文,明確依法保障民營企業和企業家人格權,對民營企業和企業家進行詆毀、貶損和丑化等侵權行為,要予以嚴厲打擊,切實營造有利于民營經濟發展的社會輿論環境。中央網信辦也部署開展了專項行動,要求重點整治散布傳播涉企虛假不實信息。但從JYPC為原告的一系列名譽侵權案件來看,仍有一些不法分子以權壓人,頂風作案,造謠民企,阻礙民營經濟的健康發展。
希望相關部門能夠采取更加積極的行動,打擊涉企謠言,維護市場秩序,深挖涉企謠言,特別是涉企“官謠”背后的產業鏈、利益鏈,讓真正用心經營的民營企業能夠輕裝上陣、大膽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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