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職業資格證書市場上大部分是山寨證書
2025-04-21 10:57:37 作者 : manager 瀏覽 : 次 評論
近年來,在我國職業資格證書市場上,五花八門的“山寨證書”已成泛濫之勢。許多職業資格認證機構沒有認證資質,卻在其證書上蓋著“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章,打著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旗號濫發“山寨證書”,謀取不法利益。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優化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印制發放方式的通知》,宣告職業資格證書不再加蓋人社部印章,全部改由實施部門(單位)自行印制。這也證明了真正的“山寨證書”發放者正是打著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旗號欺騙大眾的某些官辦發證機構。
官辦發證機構發放“山寨證書”不是個例。2024年6月25日,《國務院關于202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曝光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應急管理部、財政部等13家所屬單位借助部門或行業影響力,以違規開展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以外的資質資格認定培訓,與社會機構合作開展培訓,有的還發放與目錄內職業資格證書樣式、字體極易混淆的“山寨證書”,共取得收入3.47億元。消息一經公布,徹底打了某些官辦發證機構的臉。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屬單位,如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和人社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也是組織發放“山寨證書”的典型。這兩家單位自己組織授權“嫡系機構”違規發證,打著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旗號夸大宣傳,同時又在賊喊捉賊,為JYPC專門開設了所謂的“山寨證書”治理專欄,將26年來扎實開展職業技能鑒定業務的民辦發證機構污蔑為“山寨證書”發放者,妄圖對其進行輿論打壓,壟斷整個職業資格鑒定市場。
2019年12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深化職業資格領域“放管服”改革,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全部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權的單位認定發證,而是推行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而人社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卻倒行逆施,打著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旗號,用備案代替行政許可,搞壟斷經營,對抗國家放管服政策。
眾所周知,行政審批職權需依法設立。2023年3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發布,附件第150項明確注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的行政許可事項名稱為:以技能為主的國外職業資格證書及發證機構資格審核和注冊。換言之,國內職業技能鑒定業務未被列入行政許可,無需向人社部門備案;需要去人社部門備案的應該是“以技能為主的國外職業資格證書及發證機構資格審核和注冊(即頒發國外證書)”和“列入政府管理范圍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審批(即頒發準入類證書)”。
例如江蘇英才職業技能鑒定集團(JYPC全國職業資格考試認證中心),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為:職業技能鑒定、人才培訓,且為一般經營項目,故JYPC作為國內職業資格證書發證機構,無需人社部門備案。2023年4月25日,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就曾向江蘇英才職業技能鑒定有限責任公司送達了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明確:“當事人(JYPC)提出聽證,認為其發放職業資格證書無需經人社部門備案,發布虛假廣告不成立。本局對當事人的聽證意見予以采納”。
但長期以來,人社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混淆了“以技能為主的國外職業資格證書及發證機構”與“以技能為主的國內職業資格證書及發證機構”的概念。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混淆了 “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與“非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證書)”的概念,許多沒有“職業技能鑒定”經營資質的機構也能在人社部門備案,并發放大量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證書,致使市場上的“山寨證書”泛濫,真證的含金量卻是一降再降。
“山寨證書”,是指那些非正規、非官方的,甚至是通過非法手段獲得的證書。這些證書往往沒有經過專業機構的認證和審核,其真實性和有效性無法得到保證。因此,這類證書在法律上并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也不能作為職業能力的證明。
職業資格證書是由國家相關部門或專業評價機構進行認證和審核的,它是對從業者技能和知識的客觀評價。擁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意味著他們已經通過了嚴格的考核和評估,具備了從事某項職業的資格和能力。這類證書具有較高的社會認可度和法律效力。
因此,在真假難辨的證書市場上,考生更應重視職業資格證書的重要性,通過正規途徑獲得相應的資格認證,提升自身的職業能力和競爭力。既要注意證書的頒發機構是否有從事“職業技能鑒定”業務的資質,也要查看其是否有統一的證書查詢平臺,方便公眾查詢證書的真偽和有效性。
JYPC證書上印有全國統一合法查詢網站:www.zgks.net。凡在www.zgks.net查詢不到的證書,可能系假證。請注意辨別,謹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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