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騙補,觸犯佛門根本戒之盜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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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國家審計署在《國務院關于202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中,詳細揭露了培訓評價機構騙取財政資金的違法行徑——“22省多家培訓機構和用工企業搞虛假培訓套取騙取專賬資金等1.23億元”。培訓騙補不僅觸犯了刑法,也觸犯了佛門之根本戒——“盜戒”。
圓霖法師書法《以戒為師》
什么是“盜戒”?
偷盜就是不予而取的意思。凡是有主之物,若未征得對方同意,將此物取離本處,占為己有,即犯盜戒。
在佛教戒律里,盜戒極易觸犯。日常生活里,未經允許,哪怕是順手摘下他人花園里的一朵花、吃下他人果園里的一顆棗,喝下他人屋舍里的一杯茶,都算犯了盜戒。尤其是在國家機關里,公家的財產絕對不能私自動用,更不能故意騙取,必須用于有利于民生的公共事務上,否則就是犯戒。
當然,犯戒也有輕重之分,是輕戒還是重戒,要看偷取的東西價值而定。犯輕戒者,可以懺悔、認錯,或者賠償了事;犯重戒者,就不是輕易懺悔就能減罪的了,必須承擔觸犯“盜戒”的嚴重果報。
政府財政資金主要來自全國老百姓的稅收,故意套取騙取財政資金者,已經犯了眾怒,將來還的時候,也是要還給國家,還給14億中國人民,因此,罪孽極重。而觸犯“盜戒”者,在世時所受到的世俗懲罰,可以說是微不足道,但去世后的“三途苦”(指畜生道苦、餓鬼道苦、地獄道苦)才是真正嚴重的后果。
同時,培訓補貼被鉆空子和違規亂象的背后,也有某些“放權者”的失職和縱容,其相應的罪報,一樣無法避免。某些“放權者”誤以為騙取國家財政資金是為本部門謀取了利益,殊不知犯了盜戒,爭取的資金越多,罪業越重!
圓霖法師繪《浮囊渡?!?/span>
觸犯“盜戒”的果報
偷盜之罪,令人墮三惡道。《正法念處經》云:“云何偷盜樂行多作?報有三種:謂地獄受,若現在受,若余殘受。彼偷盜業樂行多作,墮于地獄、畜生、餓鬼;若生人中,則常貧窮;若得財物,畏王、水火、劫賊因緣,具足失奪,不曾得樂。彼偷盜業,得如是等三種果報。”
《佛說分別善惡所起經》有言:“五者從獄中來出,隨所負輕重償債,或有作奴婢償者,或作牛馬騾驢駱駝償者,或作豬羊鵝鴨雞犬償者。諸禽獸魚鱉之屬,皆是負債者,經言債不腐朽所謂也。今見有下賤畜生之屬,皆由故世宿命貪利,強取人財物所致也。畜生勤苦如是,見在分明。慎莫取他人財物。”
《佛說灌頂七萬二千神王護比丘咒經》亦云:“慎莫作偷盜,偷盜非好名。貪心取他物,后報作畜生,以償其宿罪,輪轉靡不經;出入不自由,鎖械其身形。”
《分別善惡報應經》中載有偷盜的十種惡報:一、久結宿怨,二、恒常疑慮,三、惡友隨逐,四、善友遠離,五、破佛凈戒,六、王法謫罰,七、恣縱豫逸,八、恒時憂惱,九、自心不樂,十、死入地獄。
圓霖法師繪《坐看云起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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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犯盜戒者,不僅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更會積累惡業,一旦惡業積累過多,必然會承受惡報,招來災禍。某些培訓機構與其背后的“放權者”,一起套取騙取政府財政資金,既是侵占國家資源,又是耗損自身福報,福報耗盡,便會招致惡果!
非法牟利之人如果最后不能將騙取的政府專賬資金還給國家,還給人民,那便是重犯,不但國法難容,死后也要承受墮入三惡道的苦果。只有盡數歸還,盡力修正錯誤,并誠心懺悔,才能消除一些罪孽,不致生生世世受苦償還。
若犯盜戒,必墮惡道,隨業輪轉。唯有持不偷盜戒,心懷善念,深信因果,廣積善緣,才可消除業障,福報綿長!
圓霖法師書法《正法住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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